
点击下载: 全市整治旅行社挂靠承包 经营违规经营专项工作方案 (2010年6月21日) 根据自治区旅游局要求,加强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纠正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的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合法、公平、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整治范围及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市现有旅行社 (二)整治内容: 第一阶段6月20日-7月10日,旅行社进行自查。 1、组织学习。组织计调以上人员学习《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重点学习《条例》第四章旅行社经营,第六章法律责任;《细则》第四章旅行社经营规范、第六章法律责任。学习整治旅行社挂靠承包违规经营的有关文件。 要求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各不少于两次,要有相应的学习记录。 2、全面自查,各旅行社要认真进行自查,检查内设部门有无挂靠承包经营现象,认真填写《旅行社挂靠承包违规经营自查登记表》并留存,建立备查案卷。 3、认真上报自查材料。旅行社自查结束后,将《旅行社挂靠承包违规经营自查登记表》、自查总结,旅行社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印模报至市旅游局管理科。 4、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暂停申办旅行社及分社网点等业务。 第二阶段6月20日-7月30日,市旅游局检查督导 1、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检查组的指示精神。 2、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到访率100%,对旅行社的经营场所、法人、经理,旅行社电话等要素,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行社“统保”责任险参保情况,对旅行社经营场所、广告、报价、旅游合同、租车合同的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核查。 市旅游局将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抽查。 对逃避检查和拒不接受检查的,责令停业整顿。对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按《旅行社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3、公布检查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录入,建立旅行社职业经理人信息库。有关整治情况及时在网上和媒体公布,对违规企业、人员及时在网上和媒体公布。 4、设立举报电话,公开举报渠道。旅行社违规举报电话:8217026 5、旗市旅游局整治期间每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整治情况,7月末上报整治总结。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整治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瑞霞 副组长:闫传佳、希日莫、樊云祥 主 任:戴玉刚,办公室设在管理科
附表一 旅行社挂靠承包违规经营情况自查登记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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