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盟市旅游局及参赛队: 根据举办“第六届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的通知和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各参赛队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请每个参赛队提供一份1000字以内的本次参赛服饰设计理念和创意文字材料和参赛队比赛时的配乐VCD光盘。 2、 各参赛队上报文字材料的同时,请将参赛服装、服饰的照片同时上报,传统服装必须注明穿着部落的名称,以便于评委提前进行初审。 3、 现代服装、行业工作服要提供服装的设计构思、设计渲染图及服装简介。 以上资料务必于6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旅游局促进处。 二、 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全部内容及在参赛期间的形象表演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完全的著作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 三、 有些地区提出增加参赛人员、延长表演时间。现再次明确:各地参赛人员不得超过13人,表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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